在可信数据空间中提供数据资源的主体,有权决定其他参与方对其数据的访问、共享和使用权限,并有权在数据创造价值后,根据约定分享相应权益。 《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(2024—2028年)(征求意见稿)》国家数据局-2024年10月18日